在理解違法建筑的概念時,我們還要清楚另外一個概念,即是違法建設。
違法建筑是違法建沒的結果性產物,違法建設是違法建筑的原因性行為,兩者之間是因果關系范疇。
在實踐中,由于在法律上并未有對違法建設或違法建筑進行定義并區分,有不少人直接將違法建筑稱為違法建設,或者將違法建設稱為違法建筑。
基本上把違法建設和違法建筑等同起來,但是兩者之間還是存在一定的區別。違法建設其表述的是行為人的行為,即從行為的角度闡釋違法性:而違法建筑則是行為的結果,其實從結果的角度闡釋違法性.違法建筑是違法建沒行為的對象,這個是兩者之間的本質區別。
何為違法建設?要清楚這個概念,建筑拆除公司小編認為要以兩方面進行了解:一是行為的違法性:二是行為的事實性.行為的違法性是指建設行為違反了哪些法律規范的問題。
對于違法性,應當從廣義上來理解,包括所有有權機關制定的法律、法規、規章。對此不難理解。
從法律實踐來看,我國法律、法規、規章都對“違法建筑"作出了規定。因此,毫無疑問,“違法建筑”應當是違反廣義的法律。值得一提的是,當中的法是否包括刑事、民事法律法規。對此,筆者以為是不包括的。違法建筑是行政法范疇,是相對人與執法機關之間的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,兩者之間是不平等的管理關系。而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基于意志的合同行為的民事法律關系,更不是與公檢法等司法機關之間的關系。建設行為主要包括新建、改建和擴建三種行為。
通過以上的介紹,想必大家已經對違法建設和違法建筑有一個全新的認識了吧!